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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 內有劇情雷 **

《分居風暴》是環環相扣的連鎖反應,從一則離婚不成的分居開始,捲起伊朗中產階級的扶養與教育、性別與信仰、法律與道德等議題,導演阿斯哈法哈蒂清晰分明的手法,示範如何用兩小時的篇幅也能將盤根錯節的心理關係,抽絲剝繭而且維持不墜的懸念。

與巴曼戈巴帝(Bahman Ghobadi《醉馬時刻》、《你所不知道的波斯搖滾》)、曼尼夏希希(Mani Haghighi)、拉菲皮提斯(Rafi Pitts《獵人》)並列伊朗新浪潮電影(Iranian New Wave)第三代的阿斯哈法哈蒂,其作品與承襲義大利新寫實主義的伊朗新浪潮所強調政治性、哲學性的詩意/寫實基調有所不同,反倒以鋪陳縝密的文本、精湛準確的職業表演完成《煙花星期三》、《海灘的那一天》及《分居風暴》等通俗劇佳作。

《分居風暴》別出心裁的在一開場就吸引觀眾的目光,也為全片定調。首先,這是一場法庭戲,攝影機架在法官視線高度,因此觀眾是看不見法官的,而鏡頭中只見幾張空椅和坐在椅子上飾演納德與希敏的演員,兩個角色分別向鏡頭/法官/觀眾陳述離婚的理由,因為導演透過觀眾代替法官的鏡位,讓這場法庭戲中觀眾從原先被動的旁觀轉變成相對主動的判斷/參與,進而在兩造爭論及與法官的答辯過程,摸索角色關係的大致輪廓,也尋找在(後續)情節發展中所採取的立場/觀點。希敏(Leila Hatami飾)為了讓十一歲的女兒塔美(導演女兒Sarina Farhadi飾)有更好的成長環境積極計畫著全家移民,但卡在納徳(Peyman Moaadi飾)無法拋棄罹有失智症的父親(Ali-Asghar Shahbazi飾)而遲遲無法成行,在只剩下四十天簽證就失效的壓力下,希敏提出離婚及納徳放棄女兒監護權的要求。但當法官問到「為什麼要離婚,是否有癮君子、家暴、不良嗜好的問題」,希敏則同意納徳「沒有什麼問題,是個好人」,因此觀眾並不容易將所有認同投射在單一角色上,畢竟這只是立場不同而非黑白分明的對錯,觀眾可以接受希敏對於塔美成長環境的重視及「連家人都認不出來的公公其實誰照顧都沒差別」,也理解納徳因為「我知道他是我父親這就夠了」的堅持及「我並不是要拋棄妻女,而是要我們一同住在伊朗」。不過爭論正熾時,法官以「這只是小事」為第一場法庭戲作結,但卻也埋下風暴的引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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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束第一場戲後,劇情先著力於建立納徳、塔美與身邊其他角色的關係網絡。瞞著失業的先生前來幫傭的拉琪(Sareh Bayat飾),因為懷孕幾乎無法負荷照顧納徳父親的責任;而納徳整天依賴氧氣瓶、嚴重失智的父親,果如希敏所述無法分辨拉琪與希敏的不同,更甚的是失禁的問題讓信仰虔誠的拉琪無所適從。拉琪在幾天後還是遞出了辭呈,但答應納德再多撐個幾天的緩衝期,卻也結束平鋪直述的敘事,劇情開始急轉直下。不過,先看在這段建立人物關係的過程,導演其實也相當程度地觸碰了伊朗的宗教及性別議題。拉琪隱瞞幫傭的考量除了避免傷及先生自尊外,也在於伊朗社會並不接受孤男(分居的納徳/納德父親)寡女(拉琪)共處一室,那更甭說伊朗女性要替丈夫以外的男性清潔身子。因而,拉琪必須請教「幫失智的老人清潔」是否有違反可蘭經的教義,才能決定該怎麼作(過程甚至連拉琪的女兒都要迴避),這也立下拉琪極度遵守戒律的印象,作為後續轉折的重要楔子。

就在納徳走失的父親被拉琪在路上找到的那場戲,導演對過程的交代暫時保留一手。但隔日回到家的納德與塔美發現納德父親跌坐地板昏迷不醒,氣直敗壞的納德趕走後來歸來的拉琪,甚至推了她一把。至此,法官在第一場戲所說的「小事」,就如同滾雪球般引發起連鎖效應,也從駁回的離婚案蔓延成接二連三的法庭攻防。在每一場法庭的對質,導演也都不斷帶出新的觀點及迥異詮釋事件的可能,而在前半場可能只是無心的一句話/小動作,也成了後續逆轉態勢的力證。當觀眾逐漸釐清意外的原委,希敏與納德最終的出招,也與拉琪自律甚深的宗教信仰連成一氣,將情節推向最膽顫心驚的決定時刻。

最後,要寫出這樣情感密度綿密不輟的劇本其實並不容易,更何況《分居風暴》兩小時的長度從頭精采到尾,也奠定阿斯哈法哈蒂成為世界影壇下一個大師候選人的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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